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日退役军人字〔2021〕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参加报名选岗: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市安置部门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已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动离岗或主动辞职后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的,不予支持。
被单位依法解除专项公益性岗位协议的,不予支持。
二、岗位设置及数量
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辅助性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数量见附件)。
三、岗位报名及选岗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8月12日下午6:00报名截止。
2、报名地点
市人防综合楼裙楼二楼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日照市东港区质阳路8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资格审核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按照通知要求到日照市人防大厦综合楼裙楼二楼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通知单》。
组织选岗
1、时间、地点
以《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通知单》写明的选岗时间、地点为准。
2、选岗流程
(1)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通知单》抽取座位号,签到并登记座位号,然后到指定区域对号入座。
(2)工作人员宣读相关规定要求。
(3)按座位号依次抽取选岗顺序号。
(4)选岗人员在选岗前需确认符合岗位要求,按照选岗顺序号递交《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通知单》、选岗顺序号、座位号并进行选岗,现场确认岗位,选岗即定岗。
公示并签订劳动协议
从选岗定岗后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介绍信》,凭此介绍信于3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要求签订劳动协议。
四、其他说明
(一)选岗期间,申请报名人员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选岗的,由申请报名人员个人承担责任。
(二)选岗后未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按时报到上岗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今后不能再申请专项公益性岗位。
(三)对因违反退役军人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协议的,今后不能再申请专项公益性岗位。
咨询电话:8818081
附件:2022年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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